Fin Society 香港金融青年會

个人资料私隐政策声明

香港金融青年会重视 阁下个人资料的私隐。本政策声明解释我们在处理个人资料时所采用的政策及惯例。

1. 我们的私隐政策

香港金融青年会的政策规定,必须遵守有关处理个人资料的香港法例第486条《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条例」)。香港金融青年会承诺确保全体委员会成员在收集、保留及使用可以构成条例所指个人资料的任何关于 阁下的资料方面,符合保安和保密的很高标准。

2. 收集个人资料

我们会要求阁下提供可以构成个人资料的关于 阁下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阁下的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性别、学历及专业资格,关于 阁下现时的雇佣资料(包括阁下的现有雇主及阁下被聘用的职位)、住宅及商业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邮地址、 阁下的近照,及就不同目的于不同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填写成为香港金融青年会会友的申请表格时所提供的以上资料)自愿经由香港金融青年会网站或透过香港金融青年会接受的其他媒介提供予香港金融青年会的任何其他相关资料。

3. 收集个人资料之目的

阁下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将被香港金融青年会用作以下用途:

(1) 处理 阁下成为香港金融青年会会友的申请(仅适用于会友申请表格)或参加香港金融青年会活动或计划(例如实习等)的申请; 及

(2) 让香港金融青年会与 阁下定期通讯,如提供最新会讯、活动、项目、服务及香港金融青年会刊物。

阁下可自由决定提供资料予香港金融青年会。然而,若 阁下未能提供关于成为会友或参与香港金融青年会所组织活动/计划(视情况而定)的相关申请表格列明的资料,香港金融青年会可能无法处理阁下的申请。

4. 移转和披露个人资料

(1) 香港金融青年会内负责处理个人资料及协助处理 阁下申请和管理相关事宜之委员会成员可以查阅 阁下的个人资料。

(2) 香港金融青年会会将 阁下的姓名、公司及职位载入经由电邮传到各会友的迎新名单内以及载入香港金融青年会官方网站的会友名册内。

(3) 当法律要求时,或根据任何法院命令或响应任何政府、行政或执法机关的要求时,我们可能需要披露阁下的个人资料。

(4) 除上文第4(2)及(3)段的规定条文外,倘未经阁下事先书面同意,我们不会将阁下的个人资料移转往任何其他第三者。

5. 使用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用途

香港金融青年会拟利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用途,香港金融青年会可藉此与 阁下定期通讯以发布最新会讯、活动、项目、服务及香港金融青年会刊物。为此,香港金融青年会不时所保存的 阁下姓名、住宅及/或商业地址及电话号码可能被香港金融青年会用于直接促销用途。

除非取得 阁下同意(包括表示不反对),否则香港金融青年会不可为上述用途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若阁下不希望香港金融青年会如上所述使用 阁下的个人资料作直接促销用途,则 阁下可在填写成为香港金融青年会会友的申请表格上表示有关意愿,或随时寄发电邮至info@fin-society.org通知香港金融青年会。

6. 所收集得的个人资料的保安

不论以纸张印本方式收集或以电子方式储存的个人资料,将仅可由负责协助处理申请和管理相关事宜之经授权委员会成员查阅。香港金融青年会已采取适当的保安措施以保护所收集的个人资料免受未经准许或意外查阅、处理、删除、丧失或使用。香港金融青年会将让其指派处理个人资料的获授权委员会成员熟悉本私隐政策声明,以确保该等委员会成员能够履行香港金融青年会对 阁下的义务。

7. 个人资料之查阅及改正之权利

阁下有权免费查阅及改正 阁下的个人资料, 阁下的查阅权利包括取得香港金融青年会所保存的 阁下个人资料之复印本。如有任何查阅个人资料的要求,请致函香港干诺道中88号南丰大厦16楼1601-07室,或寄发电邮至info@fin-society.org或传真至(852) 3425 4782,香港金融青年会[保障资料专员]收。

[*注意: 如本个人资料私隐政策声明的中文及英文版本有任何差异,以英文版本为准。]